P2P网贷信息披露标准披露 中国互联网金融自律再“升级”
2016-12-08 16:33:14 稿源: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8月1日公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正式向其会员单位征求意见。
       随着中国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信息披露方面的诸多问题不断涌现,致使投资风险上升。此次中国P2P网贷信息披露标准首次“见光”,意味着为配合政府层面监管而成立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简称“中国互金协会”),将行业自律再度“升级”。
       上述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按照“来自行业、用于行业”的原则,中国互金协会先后邀请十多家具有代表性的会员单位派出专业人员参与编写,邀请近50家单位交流并听取意见,各机构专家认真研究标准草案并提出200多条意见。
       史上最严格信息披露
       信批标准意见稿中对信息披露内容中建立了详细的指标体系,定义并规范了86项披露指标,分为机构信息(基本信息和重大事项信息两大类);平台运营信息(逾期项目数等);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借款人/借款机构信息两大类)。其中在平台运营信息方面,堪称史上最严格信息披露。平台运营必须要披露的信息包括交易总额、交易总笔数、融资人总数、投资人总数、待偿金额、逾期金额、项目逾期率、金额逾期率等。项目信息则包括金融、期限、预期收益、还款方式、融资进度、信用增进、保障措施、风险提示、资金流向等以及借款人信息。
       网贷不得类比存款
     《自律规范意见稿》指出,互金协会会员单位信息披露应遵循“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会员不得进行延迟披露、遗漏披露、虚假披露等,不得对不同产品做不恰当的比较,如对于个体网络借贷项目、互联网理财项目禁止与商业银行存款等不同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做类比。
       互金协会表示,此次采取市场化的“分级分类”理念。一方面,标准中信息披露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与鼓励性指标;另一方面,配套自律制度明确鼓励并支持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主动按照更高标准开展信息披露。
       专家指出,这可以视为全国性信披标准与地区性信披标准的叠加,有效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合规性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的透明性和诚信度。
      (2016年8月1日 源自中国新闻网、每日经济新闻 由联合会整合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