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价格争议
2017-01-19 16:56:00 稿源:
案例简介
詹先生车子出险,接近报废,A保险公司赔付3万4千元,因为他的全车车身价鉴定是6万9千元,故詹先生认为赔付金太少,他多次致电客服热线,对方回应会派理赔员过来,但是一直没有工作人员联系他,故投诉。
处理过程
经调查A保险公司查勘员有积极联系詹先生,由于并非是理赔员,詹先生误解为保险公司没有派人跟进。A保险公司保险合同规定: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詹先生实际承保车损险69200元,根据保险条款及保险公式理赔计算:承保鉴定全车车身价*(1-行驶证初登记日至出险日的月数*月折旧率),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为千分之六,所以计算出赔付价格是69200*(1-85*0.6%)=33908元。詹先生了解清楚保险条款后,对该解决方案表示无异议。
案例启示
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和服务产生质疑时,金融机构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向消费者解释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等重要情况,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