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购买荐股亏损索赔案
2017-01-19 16:57:35 稿源:
案例简介
某证券投资者反映,A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理推荐其买入股票导致其损失严重,要求营业部赔偿损失数万元。
处理经过
A证券公司经调查核实,该客户自开户以来并没有在A证券公司做过任何一笔股票买卖交易,客户所说的营业部经理也未给其推荐过股票或做过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投诉事实不存在。
处理结果
经过与客户沟通,客户已经清楚相关事项。
案例启示
(一)证券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该充分了解证券交易相关的投资风险并理解“买者自负”的含义,投资者进行的所有证券投资既存在盈利的可能,同时也存在亏损的可能,无论证券投资的结果是盈利或亏损均由投资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证券公司除了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也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管理工作,应该让所有工作人员知悉证券从业人员禁止行为,如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不得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不得向客户保证收益等,以避免类似案例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