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入地即可办理完成,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今后,跨省、市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无需再往返两地,只要在转入地即可办理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今日起可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上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实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全国首批60个城市接入平台
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增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大量增加。
日前,为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国家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包括惠州在内,全国首批接入平台的城市有60个,其他城市还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该平台目前已经上线,我市今后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手续进一步简化,与其他已接入该平台的城市之间办理异地转移业务时,将统一在平台上操作。
该负责人表示,职工在这些城市间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无需再往返两地,只要在转入地即可办理完成,省去往返奔波劳顿之苦,实现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想要享受这一便民惠民服务,必须是转入地和转出地公积金中心都已接入平台,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接入,就要按原来的方式办理。
免收转入转出手续费
该负责人介绍,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至惠州时,申请人须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并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及其他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办理转移手续。
这意味着,与之前相比,申请人不用再携带我市公积金中心开出的 《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回转出地办理,可以直接在惠州办理,节约了时间和精力。
职工住房公积金从惠州转到外地时,若转入城市已接入了该平台,职工可直接凭身份证等资料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若转入地城市还未接入平台,职工则须携带接收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至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接入平台后,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该负责人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办理过程中还代出了手续费,免去企业和职工的转移成本,切实做到惠民便民。
(6月15日 惠州日报)